扶溝縣人民檢察院
□通訊員 謝靖/文 萬曉康/圖
本報訊 為切實筑牢水域生態保護法治屏障,增強群眾禁漁守法意識,近日,扶溝縣人民檢察院組織干警深入賈魯河沿岸,開展禁漁期專項普法宣傳活動。
活動現場,檢察干警在河岸步道設立宣傳點,向過往群眾、垂釣愛好者及沿岸居民發放禁漁期普法宣傳頁,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講解2026年禁漁期相關規定,明確全縣所有河流、灘涂、溝渠等天然水域,除休閑性垂釣外,禁止一切捕撈行為。
此外,針對群眾普遍存在的法律誤區,檢察干警結合近年來辦理的非法捕撈水產品典型案例,逐一澄清了“自家門口水域可隨意捕撈”“捕少量魚不算犯罪”“捕撈自食不算違法”等認識誤區,并向群眾詳細解讀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條關于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規定,以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相關要求,幫助群眾清醒認識到:在禁漁期使用電魚、毒魚、炸魚或地籠網、可視錨魚器等禁用工具或方法捕撈,無論漁獲多少,都將觸碰法律紅線——不僅可能面臨有期徒刑、拘役等刑罰,還需承擔生態修復費用,并公開賠禮道歉。
“人人知曉禁漁規定,才能人人參與生態保護。”不少群眾表示,通過這次普法,他們認識到非法捕撈的嚴重后果,今后會主動提醒身邊人,共同守護賈魯河的生態美景。
扶溝縣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,將持續深化生態檢察職能,常態化開展普法宣傳進鄉村、進社區、進校園活動,以“檢察藍”守護“生態綠”,為建設水清岸綠、魚翔淺底的美麗扶溝貢獻法治力量。